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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阅读数: 3536 发布时间:2019-09-10
 
永  泰  县  教  育  局
永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樟教综〔2019〕44号
 
 

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2019年9月16日—22日是第22届全国推普周。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永泰县教育系统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
今年是全国推普周活动举办22周年,本届推普周主题为“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
二、活动要求
1.突出宣传主题,加大宣传力度。本届推普周要围绕上述宣传主题,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激发师生、群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觉规范使用意识。各学校可通过设点宣传、LED滚动播放、召开主题班会、社团活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或渠道,进一步渲染推普周宣传氛围。各学校应设置或更新各类型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持续营造“说准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宣传氛围。同时要出1期语言文字工作宣传专栏,并将相关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便汇总上报。推普周期间,各学校要在校门口及校内显眼位置悬挂“广泛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标语,也可选用其他标语口号(见附件)。
2.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是集中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也是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确保第22届推普周活动圆满成功。要在总结我县开展历届推普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力争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不断创新,加强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特别是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要发挥基础和辐射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3.推普周活动要和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推普周活动要注重与日常推广普通话宣传和语言文字其他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活动时间不必完全拘泥于9月份第三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要使全体师生认识到推广普通话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国家统一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在公共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树立新的语言观念,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4.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语委工作部署,2020年前我县要完成所有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其中2019年完成80%、2020年达到100%(具体学校名单见今年3月份下发的樟教〔2019〕45号文件)。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建立实施完善的语言文字管理制度,在学校内涵建设和育人目标中明确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坚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由校领导任主任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机构,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凡安排2019年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学校,要按照《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5.总结推普周活动成效。推普周活动将作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和“双随机”抽查的必查内容。各学校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含照片)于9月27日报县语委办电子邮箱:540831869@qq.com。
 
 
附件:1.推普周宣传标语
      2.推普倡议书
 
 
永泰县教育局       永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印发
附件1 推普宣传标语.doc
4095eea4611f4a83c570da07c04445b0.doc (26.50 KB)
附件2 推普倡议书.doc
12112cff818698445c2cc5d050b47eec.doc (23.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