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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一中社会实践活动管理规定

作者: 阅读数: 1205 发布时间:2022-04-16

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良好途径,使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拓展综合素质。为了有效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向长期化、项目化、阵地化发展,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特制定社会实践活动管理规定。

一、总则

社会实践活动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方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爱国、爱校,培养学生的跨世纪意识,把青年学生真正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德育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德育处负责。

三、组织形式

1.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深入开展服务社会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此类活动主要集中在七月上旬至八月中旬的暑期进行。

2.军训及平时社会实践,包括学雷锋、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研学旅行等各种形式活动。

四、实践内容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特色,切实组织好社会实践活动,力求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组织实施

1.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具体的方案,学校拨专款用于此项活动的必要开支。

2.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做到早规划、早立项、早落实。有重点地选择地点和志愿者小分队,集中力量,多层次、多方面开展各项工作。

3.要充分认识宣传报道的作用,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社会实践活动的新闻线索。

六、总结交流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向德育处递交《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和调查报告,各班级组织总结交流,做好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工作。

七、表彰奖励

1.先进集体

要求填写《先进集体登记表》一份,附2500—3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名额按一定比例推荐。评选条件:

①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主题突出,成效明显,有一定影响力;

②与服务的乡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具体服务项目;

2.学生及教师先进个人

   要求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名额按一定比例推荐。

评选条件:

①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实践活动,目的明确,积极主动,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

②必须有调查报告;

③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使活动安排周密。

3.校级优秀调查报告

名额按一定比例推荐。

评选条件:①主题明确   ②要有调查、有内容   ③要有自己的切身感受或成果

在年段推荐基础上,由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评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